近日,本报连续报道(详见4月27日、4月29日、5月9日A1版)的福建乘客状告荷兰皇家航空公司侵犯知情权案有了实质性进展。荷航表态称将通过其授权代理商,向乘客介绍该公司自行印刷的行李限额中英文对照说明。
福建乘客陈先生在起诉状中,要求荷航在中国销售的机票上,必须使用中文告知中国消费者有关“行李责任限额通告”的具体内容。5月11日,荷航正式回复称,他们赞同陈先生
的观点,但因中国境内通用的BSP国际机票是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提供,经中国民航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标准运输凭证,荷航没有权利更改其样式和内容。为了让乘客了解行李限额规定,荷航将启用他们自行设计和印刷的有关行李限额的简短中英文说明,把它们提供给荷航的授权代理商。同时,荷航还为中国乘客设计了中文版本的荷航网站及电话咨询中心,以便中国乘客获得更多的中文提示。荷航同时表示,愿意对陈先生因行李延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当事人陈先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对荷航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满意,目前他已经收到开庭通知,如果没有意外情况,他将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撤诉。
针对外界流传的“中国民航将增加国际机票中文说明”的说法,5月1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民航总局,该局宣传部顾部长明确表示,“这不是中国民航的态度和说法”。其一位工作人员称,中国境内通用的BSP国际票是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提供的,如果修改须由该协会提出,而非民航总局决定。5月13日,记者采访了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北京办事处。对方表示,BSP国际票虽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但该协会并不负责任何协议,如果要修改,必须召开航空公司会议投票表决。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认为,荷航提供中文告示只是个案,其他航空公司仍然使用BSP国际票,中国乘客的知情权还未能得到合理保障,应该在全国涉外航空领域内重新审视和确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途径和方式。(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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