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和省领导批示,5月10日,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对26辆违规出车参加婚礼的公车进行了公开处理。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对因私动用公车区分不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不同的处罚意见,罚款统一上缴省财政。
4月16日,吉林省直机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公车参加婚礼情况进行了检查。当日检查中,有400余台(次)车辆被录像或记录,实际核查车辆312台。其中被认
定为公车的110台,在这110台车中,属于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是55台,其余属于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等部门。对于其中车籍属于长春市的交由长春市纪委处理,对于车牌查无记录及套牌的27台车由交警部门处理。
在涉及吉林省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的55台车辆中,26台属于违规出车。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区分情况,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于司机私自出车者,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如果是党员要在党支部会上作检查,扣罚司机500元,扣罚车管人员200元,行政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对于司机经主管人员批准因私出车的,扣罚司机300元,扣罚批准者500元;对于领导为其他单位派车参加婚礼的,罚派车单位1000元,有关领导作出深刻检查。
此外,吉林省直机关工委还对三种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一是司机为本单位职工或职工子女结婚出车的,未经请示主管人员同意的,司机要作出检查,主管人员和本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用车手续;二是对车辆所有权已变更,但未办理手续的,督促车籍所在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要吸取教训,搞好整改;三是机关所属单位有营运执照的,建议有关部门对此类车辆做出明显标志,以示区别。
目前,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已向全社会公布了26辆违规出车的公车的单位、车牌号码。(编辑:石淼)
作者:新华社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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