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房产新闻)建设部:楼市新规有利中低收入家庭(05-13 10:5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10:54 中国消费网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就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策答记者问

  七部门稳定房价的文件明确做出禁止期房转让、禁止炒地皮等规定,引起多方关注。新政策会不会增加老百姓的住房负担,中低收入家庭需房者能得到多少好处,成为关注焦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

  经济法律行政三管齐下保低收入者住房刘志峰表示,这次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遵循经济规律,主要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实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调节需求的重点,是遏制投机性需求,控制投资性需求,限制被动性需求,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

  四招解决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不足刘志峰介绍,为保证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意见》提出了四条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城市规划调控,落实此类项目建设。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政策。

  二是控制这类住房的价格。三是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供应。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和囤积土地行为。四是鼓励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

  税收政策调整不会增加老百姓住房负担刘志峰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对以自住为目的普通住房消费,国家一直是支持的。这次税收政策主要是调整了营业税政策,实行优惠政策要求的居住期从一年调整为两年。但居民为了自住而购买的普通住房,一般不会在两年内转让,因此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政策基本没有改变。

  刘志峰认为总体上看,《意见》是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的。(编辑:刘洋)

  作者:新京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