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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09:4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的管理。据了解,病原体是能够使人、动物、植物致病的生物因子,依据国家标准,我国按照对病原微生物的防护水平把从事微生物有关的检查、检测的实验室分为1~4级,防护要求最高的为4级。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或正在建成的此类实验室约有100家左右,已经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的实验室只有1家。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的有关工作按照CNAL起草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程序规则(试行)》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执行。3级和4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国家鼓励1级、2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申请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

  此项工作由CNAL承担,国家认监委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认证认可条例》将对CNAL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作者:记者 丁莹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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