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揭开棉花“升级”之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0:06 中国质量报

  揭开棉花“升级”之谜——湖南益阳市棉麻蚕茧公司问题棉花追踪记

  为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息档案,开展好棉花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搞好企业复核、验收工作,湖南省纤维检验局自3月10日起,对全省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

  3月17日,联合检查组来到了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下属的银通轧花厂,该厂负责人以公司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天,联合检查组再次来到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仓库,在对46.844吨棉花开包检查时,发现标识为229B(2级棉花)、批号为4313604030的多包棉花涉嫌为4级棉花。同时,标注为329B、批号为4313604021和4313604024的棉包唛头上相同的重量却是用两种不同的字迹标注的。一位知情人表示,这批棉花确实是从湖北调进的,而这种把外地调购来的棉花,刷上自己唛头的行为,用专业术语应该表述为涉嫌伪造产地。

  联合检查组的执法人员当即将初步检查结果告诉了该公司陪同检查的人员,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这时,一直陪同检查的该公司纤检科长却拒绝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也拒绝执法人员对仓库内的棉花正式抽样。在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联合检查组人员只好把现场检查笔录的复印件、封存通知书和封条送达该公司纤检科的办公室。

  3月20日上午10时,记者随同湖南省纤维检验局有关负责人又一次来到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当第7次拨通该公司副总电话后,却一直无人接听。由于当天是双休日,记者及省纤检局执法人员只能打道回府。

  4月1日上午,记者随同湖南省纤检局的十几位执法人员再一次来到了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由于法人代表在外学习,而全面主持工作的赵某一会儿表示开仓库门必须得法人代表做主,一会儿又说那批涉嫌有问题的棉花已经销售完了,甚至说:“算了,别检了,罚千把块钱算了。”

  在沟通50分钟未果后,执法人员和当地公安干警到达了仓库。此时,三四十名该公司职工将仓库门堵了个严严实实,还有几位公司领导在场,不少职工一边哄闹,一边说要开仓库门必须有法人代表的亲自授权。

  15时许,就在执法人员多次劝说无效,准备由公安干警配合强行进仓库检查时,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现任益阳市供销社副主任的黄炎林和该公司梁副经理来到了现场,将情况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徐副市长进行了简单汇报,并请省纤检局负责同志去政府协商。

  副市长表示,坚决支持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考虑到企业正在改制过程中,职工情绪不够稳定,希望给一段时间进行协调工作。执法人员提出,职工都很通情达理,他们一直表示只要法人代表同意,就可以开仓库门,如果市长给法人代表打个电话,问题应该可以解决。而这时,在场的梁副经理一句“徐副市长的话我们也不会听”令举座皆惊。

  4月7日,在徐副市长的“已协调好了,随时欢迎你们来检查”的答复下,湖南省纤检局的执法人员第6次来到了益阳。

  上午9时50分,原以为可以直接到仓库抽样的湖南省纤检局执法人员被请到了益阳市人民政府。益阳市政府秘书长、益阳市供销社的正、副主任以及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的法人代表等十余人在益阳市政府的会议室进行了商谈。益阳市供销社副主任黄炎林在对第一次检查结果表示异议的同时,还提出湖南省纤检局的执法检查是对正规企业进行打击报复等看法,并以对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罚款1万元以下为条件同意复查,甚至提出复查全权委托益阳市纤检所进行及拒绝媒体参加的要求。

  最后,在省纤检局执法人员的坚持以及益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湖南省纤检局的执法人员与益阳市纤检所执法人员才得以一同进入仓库抽样。

  4月15日,经湖南省纤检局对湖南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标注为229B、批号为4313604030的棉花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长度符合GB1103-1999标准,品级不符合GB1103-1999标准二级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3级:29.6%;4级:70.4%。

  据了解,2级棉和4级棉因在质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销售价格上有着每吨800元的价差。4级棉颜色发黄,棉结索丝较多,在纺织过程中使成纱强力低、纱疵多、断头率高,直接影响成纱的质量,将增加单纱成本。

  而对于涉嫌伪造产地,由于知情人矢口否认,湖南省纤检局无法对这一违法事实进行认定。但记者了解到,对于产地不同的棉花,由于内在品质存在差异,有不同的工艺设计要求,若使用了伪造产地的棉花,会造成既定的工艺设计不能满足实际棉花的要求,导致成纱质量下降,同时造成国家对各地棉花收购数量出现重复统计。

  记者还从湖南省纤检局了解到,标注级别与实际品级若相差1级,就被判定虚高等级,为一般违法行为;若标注级别与实际品级相差两级,就属于以次充好,是严重违法行为。按《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若棉花标注品级与实际品级相差1级,则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更有规定:“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没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湖南省纤检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玩的是擦边球。该公司在加工4313604030批次棉花时,虽然益阳市供销社纤检站对该批棉花出具的检验证书为329B,但公司在棉包唛头上仍然标注229B———相差1级;而一旦执法部门检查,就拿检验证书上的三级应付。

  然而,从该公司拒绝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不开仓库阻挠执法以及要求处以“千把块钱”的处罚来看,该公司对自己的棉花质量是心中有数的。那么,面对70%以上的4级棉花,到底是执法部门有意为难,还是益阳市棉麻蚕茧总公司以次充好,相信法律法规自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答复。

  作者:本报记者 王融国

  (来源:本站原创)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