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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理财)首批股权分置试点公司方案可望明日公布(05-10 09:09)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9:09 中国消费网

  昨天,四家股权分置试点公司浮出水面,由此正式拉开了中国证券全流通的序幕。而作为证监会精心而又艰难挑选出来的首批试点公司,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一夜之间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紫江企业董秘高军表示,公司的试点方案会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应该是一个各方多赢的结果。他认为,紫江企业有着稳定的业绩表现和良好的股东基础,大股东中有民
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股权结构最具代表性。紫江企业在去年“国九条”之后就一直关注着股权分置试点的动向,前期准备比较充分,入选首批试点企业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高军透露,公司将在今天召开董事会审议试点方案,审议通过后会及时发布公告。

  作为科技板块和校办企业的龙头企业,也作为四家试点公司中最具市场知名度的明星股,清华同方的全流通试点更加受到关注。董秘孙岷表示,清华同方主要是从自身发展的角度考虑试点的。公司一直在计划实施员工期权激励机制,但由于股权分置的制约而无法推行。此外,面对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公司希望更多地通过资本运作壮大自己。而在股权构成上,公司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各占一半,流通股持股相当分散,也具备了全流通试点的条件。孙岷告诉记者,昨天公司的股民热线几乎被打爆,投资者非常关注公司试点方案的进展,以及股票停牌等具体安排。据了解,清华同方将在今天召开董事会审议方案,5月11日公告试点方案的具体内容。

  三一重工属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是由民营企业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董秘赵想章认为,三一重工能成为首批试点,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行业地位密切相关。公司2004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56亿元,净利润3.27亿元,每股收益1.36元。同时,三一重工还是基金重仓股,几家大流通股股东的支持也是三一重工实施试点的重要动力。

  对于主营煤炭业的金牛能源来说,国有股比例高特点很明显,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所持国有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70%。董秘刘彦春表示,公司高管此前就思考过国有股减持问题,此次入选首批试点,煤炭行业前景看好是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委托理财、违规担保等情况,财务状况健康、业绩稳定,这也是金牛能源被列入试点公司的重要原因。

  分析四家试点公司的质地,可以看出证监会的良苦用心。经营业绩稳定、历史表现优良、股本结构清晰以及股东性质简单成为四家共同具备的特质。与此同时,四家试点改革方案也不约而同地采用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方式。所谓对价,属于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术语,通俗地讲就是在一个平等条件下的讨价还价。有的投资者直接将其理解为补偿,似乎还不太妥当。一些专业人士认为,对价概念的空间很大,可以采用送股派现等各种补偿,也可以通过讨价还价实施补偿。

  已经有媒体提前曝光了四家方案的内容。据报道,金牛能源和紫江企业拟采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10送2”方案,非流通股股东以股份减少的代价获得流通权。三一重工拟采用“10送3派8元”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非流通股股东送3股,同时每10股获派8元现金,派现部分由资本公积转增,非流通股股东放弃。清华同方的初步方案是流通股1:1扩股,该扩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而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如果方案内容属实,四家采用的“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实际上就是各种方式的补偿,而这样的补偿方案还需要流通股股东以及二级市场的最终认同。

  新闻内存

  四家试点公司为何首批入选

  备受关注的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已经确定,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四家主板上市公司进入“首发阵容”。

  4月中旬,中国证监会负责人明确表示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条件已经具备。此后,证监会又明确将由试点企业自主决定股权分置方案。这使得首批试点公司的出台受到市场各方高度关注。

  据分析,已经确定的首批四家试点公司具有下列共同特点:

  首先,从规模来看,四家上市公司都不属于中央级的大型国有企业,而属于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紫江企业、三一重工均为民营企业,其中紫江企业还是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和金牛能源则是地方性国有企业。

  其次,四家公司的股权结构都相对简单,控股股东具有绝对的发言权。其中,三家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50%以上,其余九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1%左右。

  第三,从经营业绩来看,四家公司自上市以来均未出现过亏损,且盈利能力较强。尤其是近三年来业绩发展持续稳定,显示出较强的行业竞争力。2004年年报显示,这四家公司近三年的年净利润均过亿元,其中三一重工、金牛能源2004年净利润都超过3亿元。

  第四,这四家公司基本上处于竞争性行业,且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经营业绩相对位于前列。

  最后,四家公司均无不良记录,即未被证券交易所进行过公开谴责,未遭遇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王芳 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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