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雒建民温隆家)甘肃省敦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近日在该市农技中心一举查获劣质化肥177.24吨,货值达23.04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批化肥包装上标注的品牌标识为“金天地”牌有机肥料,标注的产品生产厂名为“山东省临沂市东化肥业有限公司”。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证实,这批化肥标注有机质≥30%,实测值为6%;氮、磷、钾含量标注为≥25%,实测值只有2%;pH值
标准规定为5.5,实测值为13.2,严重偏于碱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说,这种劣质肥料会给农作物带来烧苗的危害。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批化肥系敦煌市农技中心于今年2月2日从山东省临沂市东化肥业有限公司购进,双方在购货合同中明确约定,化肥有机质含量为30%,氮、磷、钾含量为25%,数量900吨,价格每吨1080元。该农技中心分别于3月2日、6日、18日在敦煌火车站前后3次收到“金天地”有机肥料3个车皮180吨,其中实收177.24吨,运输短缺2.76吨。而在该批化肥购进价21万元中,该中心已将13万元付给生产厂家。敦煌市农技中心在收到该批化肥后,未对其进行质量检验,就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销售出6.76吨。
4月11日,甘肃省敦煌市质量技监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农技中心库存的该批化肥170.48吨依法进行了异地封存,对已售出的6.76吨劣质化肥正在追缴之中。
与此同时,根据群众举报,甘肃省漳县质量技监局在该县四族乡发现,两处经销点销售的标称为“兰州西固龙泉磷肥厂”生产的“增产”牌颗粒磷肥凭感观判断可能有质量问题,而经销商不能提供产品的质量证明。为慎重起见,稽查人员当即对两处共计16.8吨磷肥进行了封存,并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两处“增产”牌颗粒磷肥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分别只有5.3%和0.02%。
面对触目惊心的检验结果,漳县质量技监局对已封存的16.8吨磷肥予以没收,并集中力量在周边乡镇追缴“增产”牌颗粒磷肥。两户经销商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在质量技监人员的监督下对已售出磷肥全力追缴退赔,对给农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额赔偿。同时,该局在漳县电视台播放通告,禁止销售和使用“兰州西固龙泉磷肥厂”生产的“增产”牌颗粒磷肥。
作者:雒建民 温隆家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