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如众所期待,长期悬而未决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开始破解。继4月12、13日证监会和国资委负责人相继表示,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条件;据新华社4月26日报道,国务院近日开会研究部署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当前要抓紧做好启动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后再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同时修订《证券法》也进入最后阶段。
这些积极态势,一度扫去股市阴沉气氛,令投资者信心有所恢复,也引发了对试点名单和具体方案的猜测。近日股市行情又有所起伏,各方关注焦点集中在试点操作时,如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上市公司股权设计存在一些先天缺陷,致使目前1381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中,超过三分之二是不能在交易所流通的国家股或法人股。这些非流通股和约三分之一的流通股长期分置,形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弊端,成为日益困扰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难题,而究竟该如何妥善解决,有关方面长期争执不休。
去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解决股权分置的目标和指导原则,但此后经历一年多酝酿讨论,才有了近日启动试点的明确态势。广大投资者近期以各种方式表达看法,期望有关方面能基于公平原则,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协调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冲突,尽快形成比较合理的试点解决方案。
目前沪深两市登记开户的公众投资者超过7000万,他们直接承受着证券市场行情的起伏涨跌,并实际上关联着亿万中国家庭的财富消长。2001年6月底,沪深股市有1137家上市公司,市价总值高达53630.58亿元,流通市值18866.36亿元。但从2001年7月起股市持续下跌,到今年3月底,上市公司虽增至1379家,市价总值却反而减少了近20000亿元,流通市值则缩水约8000亿元。
近4年来,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损失如此惨重,无疑加重了尽快解决股权分置等制度性障碍的紧迫性。事实证明,时间拖延得越长,对流通股股东越不利,整个市场付出的代价也会更高,这不仅影响中国金融和经济改革进度,也不利于证券市场扩大开放,尽快与国际接轨。
相对于占有多数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公众投资者人数虽多,但持股量小,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在制定解决股权分置的具体试点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可行性,通过和种有效途径,首先充分听取广大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认真考虑他们的合理要求,推进非流通股股东与他们积极协商,通过适当补偿公众投资者的损失,争取尽快达成多赢解决方案。
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其目的就是要减少制度性障碍,理顺利益关系,以恢复证券市场活力,更好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因此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过程中,绝不能因利益协调不当而制造新的不公平。现实的看,多达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要通过解决股权分置平稳进入市场流通,显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避免7000万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免受影响,才能恢复公众信心,聚拢市场人心,吸引投资者更积极参与证券市场的未来建设。
中国证券市场正处在重要转折时期,基础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而解决股权分置并不能消除股市的所有问题,最重要还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因此必须完善法治,健全市场,强化监管,不断优化整体环境,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这样才能争取7000多万公众投资者的支持和参与,也才能有效协调改革力度、发展速度与市场承受程度,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编辑:李旭波)
作者:人民网木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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