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耕备耕播种安全,今年一季度,山东省工商局对全省10个市农资市场的化肥商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测,结果显示抽样合格率不足七成,整体质量不容乐观。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学法介绍,此次对山东省10个市40户化肥经销商经销的复合肥、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三类商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包装标识等进行的质量监测,共抽取了61批次样品,总合格率为63.9%,其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标示的单一养分含量严重不足。
根据国家标准,组成化肥的氮、磷、钾等单一养分含量都有最低限量要求,且各项指标均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检查发现,部分化肥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就是标示的单一养分含量严重不足。如菏泽市庆良农资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山东省沂南县沂蒙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浓度通用BB肥,按国家标准总氮含量技术要求≥20,实测数据只有10.4。
个别化肥质量低劣。
有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总养分含量远远低于商品明示值,如枣庄市山亭区桑村供销社兴镇农资购销部经销的标称滕州市龙泉生物有机肥厂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标示总养分≥25%,实测只有4%,基本失去肥料的意义,属严重不合格的坑农害农化肥。
包装标识模糊暗藏欺骗性。
检查发现,有些经销商提供不出每批次产品的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将很可能导致化肥过期。还有的产品在包装上使用模糊概念或新名词,如“纳米肥料”“高科技复合技术”,或用汉语拼音标注冒充进口肥料等,欺骗农民消费者购买。(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华网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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