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陆辛庄村的一名村民被指在村主任王乃顺之子结婚之际,打电话叫来灵车和救护车破坏婚礼气氛。昨日,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当庭判决该村民应向王乃顺支付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被告律师承认指控当庭道歉
村主任王乃顺在起诉状中称,今年1月27日是儿子王光明操办婚礼的日子。当天,村民李瑞全给殡仪馆打电话称“王光明死了”,接着又给急救中心打电话称“王光明被鞭炮炸瞎眼睛”。
王乃顺称李瑞全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精神损害,请求法院判令李瑞全支付5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昨日,王乃顺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瑞全委托代理人段旭辉律师出庭应诉。段旭辉律师承认了王乃顺的指控,并代表李瑞全当庭向王乃顺赔礼道歉。
但这位律师认为李瑞全不应赔偿。他说,灵车和救护车均未进入婚礼现场,并没有破坏婚礼,精神损害一说应该不成立。
事发后,李瑞全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了10日。段律师说,李瑞全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即使造成原告精神损害,也因此而得到弥补。
原被告就事件起因说法不一
李瑞全为什么会这么做?村主任王乃顺认为,李瑞全是在报复自己。他说,李瑞全曾经承包了村办工厂,因为合同到期,村委会不同意他继续承包,因此李瑞全与自己发生矛盾,并采取了报复行为。
被告代理人段旭辉律师当庭宣读了李瑞全致法示,王光明的婚礼举办了三天,广收财礼,村委会工作人员均到王家帮忙,致使正常的工作不能开展;李瑞全还说,“王乃顺安排家属到村委会工作,王家在村中横行霸道,殴打村民”,自己对此颇有怨气,遂决定在其子王光明结婚之际用这一方式“恶心”王乃顺。
对此种说法,王乃顺给予了反驳,他说自己在村中的口碑不错,就任以来村民的生活得到很大提高,李瑞全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不信可以去村中调查!”王乃顺说。
被告正在考虑是否上诉
事发不久,村委会的广播在全村范围内对李瑞全的行为进行了公开播报。
段律师出具了两份证人证言,称在广播中李瑞全的人品遭到了抨击,称其为流氓有黑社会背景。而这些内容有的是广播员说的,有的是王乃顺本人亲自广播的。
王乃顺说,广播的目的是为了教育村民守法,并不是搞人身攻击。他说广播当时自己并不在村中,因此不知道广播的内容。
另外,证人证言称,广播早晚各进行一次,每次持续半个小时左右。段律师说,由于周围几个村与陆辛庄村很近,其他的村也同时听到了广播的内容。为此,李瑞全认为王乃顺侵害了自己的行为,在此案审理中,他向法院提出了反诉,指控王乃顺侵害名誉权。
张家湾法院调查后认为,此项诉讼不属于本案,应另行起诉,驳回了李瑞全的反诉要求。
昨日,李瑞全代理人段旭辉律师称,李瑞全认为法院的判决有些重,正在考虑是否上诉;同时,他们正在着手另案起诉王乃顺侵犯名誉权一事。(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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