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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明确细化安全防范措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10:4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丙 贵姚迪)近日,江苏灌云县质量技监局与该县8家获证液化气站签订了灌云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责任状,明确细化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防范责任及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必须建立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充装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上岗证书,配备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配备经过培训的压力容器、钢瓶检查人员;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充装自有气瓶
,不得充装非自有气瓶;充装前必须对充装气瓶逐只进行充装检查,建立计算机信息档案,严禁充装无铭牌、超期等非法气瓶;实行气瓶充装复验制度,严禁超量充装,确保充装超量气瓶不出站;规范做好充装记录,并妥善保存、进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充装,严禁自行处理瓶内残液;充装站的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必须按时定期检验,若发生事故,必须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等。

  作者:丙 贵 姚 迪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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