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对MP3产品的质量法规目前尚属空白,徐先生购买的苹果牌MP3在保修时遇上了麻烦。
去年7月,徐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苹果MP3,使用了8个多月后,出现了无法充电现象,经苹果公司维修部检测后认定为质量问题,立即换了一台机器给徐先生,但保修期仍沿用原来的时间,不做更改。徐先生对此提出质疑:根据国家电子产品的三包规定,保修期内更
换的机器,应重新计算保修期,却遭到了苹果公司的拒绝。
苹果公司客服人员周先生告诉记者,对于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机器,苹果公司都采取更换机器的方法,但更换的机器只是一台好机器,并不是新机器,所以不更改保修时间。周先生同时表示,由于国内没有任何关于MP3的三包规定,苹果公司在全球都采用这套方法。
记者查阅了家电产品及电脑、电子产品的三包规定,发现MP3产品都不在这两个规定的商品列表之中。消保委有关人员表示,由于MP3属于新产品,所以我国三包条例里还未涉及。消费者最好在购买时要求商家将包退、包换、保修的时间写在产品的保修卡上,出了问题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
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秘书长陈国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因为缺少三包制约,协会确实接到不少关于MP3的投诉,由于这类矛盾不突出,所以将MP3纳入“三包”范畴还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除了MP3,高端彩电也遇上相同的问题。协会曾建议这类新产品应该参照国家相关产品的三包规定进行保修,但协会没有执法权。”(编辑:盛秀华)
作者:青年报陈轶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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