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保监局获悉,自2005年5月1日起,海南保险行业将全面实施投保提示制度。保险消费者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时,将都能得到一份《投保提示》,实现“明明白白地消费”。
投保提示制度规定,各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产品时,在投保前要引导客户详细阅读《投保提示》,并建议客户在阅读的《投保提示》上签名。同时在其营业
《投保提示》的内容共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和机动车辆保险提示两大部分。用户可以登录海南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
海南保监局透露,近年来消费者对保险的投诉中,合同纠纷占的比例最大。仅2004年该局受理的22件信访投诉中,反映合同纠纷问题的就有14件,占总量的63.64%。其中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对本公司的“投保须知”解释不详细、不到位,甚至存在误导的行为。业内认为,投保提示制度的推行将大大促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编辑:齐彦洵)
作者:海南日报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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