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在《钱仲联讲论清诗》中曾提到一段钱仲联与周作人的意见分歧。
钱仲联三十年代笺注黄遵宪《人境庐诗草》时,听说周作人有一部黄遵宪手写的《人境庐》抄本,向周作人借。周作人没有借给他,只写了一份目录给他。钱仲联拿这份目录与刻本《人境庐诗草》对照,发现黄遵宪的那些大章名篇,手稿中一篇也没有。手稿中也有一些是刻本中未收的,后有人辑出这些佚诗,编成《人境庐集外诗》。钱仲联说:“我觉得作
者删去自己的诗,自有他的道理,应当尊重。”又说:“周作人对我尊重作者意见、作者删去的诗不录的原则不以为然。周以为作者不要的东西是更重要的,我与他的意见不同。”
这层意思,钱仲联在笺注本发凡中已经声明了:“诗家凡自定之集,删去之作必其所不惬意而不欲以示人者,他人辑为集外诗,不特多事,且违作者之意。”周作人在“人境庐诗草”(载《秉烛谈》)一文中,认为钱的这一观点“未始不言之成理”,因为就诗本身而论,一个诗人一生能有多少传世之作,“古人往往以数十字一篇诗留名后世,有诗集若干卷者难免多有芜词累句,受评家的指摘”。但周作人曾多次称自己在诗的问题上是个外行,他更关心的是诗人的学问和见识,所以在他看来,“如就人而言,欲因诗以知人,则材料不嫌太多,集外诗也是很有用的东西吧。”
作者自己编定诗集,收入集中的,是希望当代和后世读者了解的面目;而自己删去的,则是不希望别人知道或记得的那一面。钱仲联自己说,他的《梦苕庵诗》,“最早的刻印本中的不少诗,就在我以后的排印本中删掉了”。他自己举例说,“写沪淞抗战十九路军的诗,很多发表在《申报》上,深得黄炎培的赏识,但一半以上的作品,都被我在编集的时候删掉了。”一九四五年《同声月刊》第四卷三月号刊发了钱仲联挽汪精卫诗三首,刘衍文先生曾评论这三首诗说:“就特定的角度和要求来说,这三首诗几乎句句扣紧,笔笔周全,文情两茂,表里皆明的。”刘先生认为,悼诗本来是很难写得出色的,历史上留存下来的,他最欣赏曾子开的《上王荆公墓》,但“比之钱作,不及尚远甚”。即使如此,这三首诗也不会收入钱仲联自己编定的诗集。刘先生还提到,钱仲联曾刊有《平型关大捷志喜》这样一类的诗篇,记得我当时身处大后方的瓯脱之地,因消息封锁,只知有百灵庙、台儿庄的胜利,而平型关、百团大战是直到解放后读了近代史才逐渐得知的。殊不知作此诗者何以得知,更不知何时而有此作?然前后对看,与其说英雄欺人,更确切说,毋宁是自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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