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00多人的村小组有一大半人没有土地,为吃饭发愁的时候,属于他们的1500亩土地却荒芜了两年。农民们仅有的2800亩农田没有水源,一年只能浇一次水,而自己集资修建的水库却被卖给了私人老板。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清水河村的村民们已经努力了11年,还没有看到希望。
1500亩土地是如何失去的
4月9日,36岁的清水河村村民马生明神情沮丧。当天他去镇上打短工,但没有找到活儿。看到路边农田里忙碌的村民,他羡慕得不得了。他做梦都想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但他没有,“没有土地,没有土地我还算是个农民吗?”没有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也没人能回答。在他家不远处,是一片长满蒿草的荒地,这1500亩地已经荒芜了两年。“又到春耕季节了,还要继续荒着吗?”
因为没有土地,马生明一直以打短工为生,每天的收入只有15元~20元,孩子们一年四季吃不上肉,因为交不起学费,现在全都辍学在家。
在清水河村四组,像马生明一样没有土地的农民有100多户,还有100多户农民一家人只有一个人有土地,微薄的土地根本无法解决他们吃饭的问题。
村四组原来有4000多亩土地,因为缺水,1983年包产到户的时候,村四组800多名村民只分到了2800亩土地,人均3.7亩土地,因严重缺水,剩余1500亩旱地没有分给村民。
对剩余的的土地,村民们实行轮流耕种。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对他们来说日趋紧张。寻找水源,修筑水库,开发剩余的土地,成了他们解决土地短缺的惟一办法。
1993年,清水河镇政府领导找到了清水河村四组的村民,提出修建水库,解决灌溉用水问题,开发剩余的土地。
“只要有水,这可都是好地呀,如果种玉米,1500亩地每年可以增收150万元,纯利至少100万元。”提起当初的这个决定,64岁的村民李丙焕很激动,他说,这一提法立即得到了全村人的热烈响应,都觉得政府为他们办了一件好事。
水库第二年就修好了,全村人都等着分土地,过好日子。
然而,水库修好后,380户村民没有分到土地。
1994年,清水河镇政府将1500亩土地承包给了个人,政府给村民的解释是,因为修水库拖欠工程款,政府把1500亩土地承包给个人用于偿还欠款,等工程款还完了就还给村民。
1996年,政府收回了土地,但随后又将土地承包给了四组的两个村民,每亩50元钱,承包款直接由镇政府收了。政府的说法是,欠款还没有还完,需要继续承包。
修水库到底花了多少钱,村民们搞不清楚。到底欠了多少工程款,村民们也不清楚,但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他们觉得,政府总不会欺骗百姓吧,再说土地在几年以后终究会回到自己手中的。
村民们一直耕种的土地成了荒地
在此后的4年中,承包费一路上涨,村民们心中窃喜,只要早日偿还了修水库的欠款,土地就可以回到他们手中。
当每亩承包费涨到150元时,高额承包费已经突破了土地承包人王文军和张庆华的承受底线。2000年,他们不得不放弃了承包的土地。但让村民们意想不到的是,镇政府随后将1500亩土地转包给了私人老板,承包期30年。更让村民们不解的是,30年的承包费仅为75万元,每亩地每年的承包费是16.6元,远远低于原来的150元。承包人郝老板告诉村民,修建水库,镇政府欠他70万元工程款,政府把这块土地承包给他是为了抵债。
30年的承包期,那村民们要在30年之后才能拿到土地了。“镇里的领导说,这1500亩土地是政府开发的荒地,属国有土地,不是清水河村四组的集体土地,政府有权把这块土地承包给别人。”李丙焕说。
我们一直耕种的土地怎么变成了荒地?怎么突然变成了国有土地?村民们愤怒了,找镇政府索要属于他们的土地。连续的上访得不到解决后,2000年,300多户村民集资了2000多元,推举了15位代表,成立了以李丙焕为组长的村民上访小组。
2002年5月16日,在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县农办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霍城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确认土地归清水河村集体所有。
李丙焕说:“文件没有给我们念,只是口头传达一下,但镇政府说土地必须承包给郝老板。”
既然土地归村四组所有了,为什么还不让我们耕种?政府凭什么把我们的东西卖给别人?四组的村民开会决定,耕种他们自己的土地。
但他们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他们耕种自己的土地成了违法行为,2003年5月8日,马德贵、马国成等5位村民被县公安局拘留。
村民被拘留后,几位老人到镇里上访,镇领导告诉他们,这块土地永远也别想拿回来了,那是国有土地。
14位村民代表被镇领导一一谈话,警告他们不要再闹事。马德贵则以破坏农业生产罪被判刑3年。
霍城县人民法院2003年11月贴出公告,禁止村民耕种这块土地。郝老板也再没有耕种这块土地,连续两年,这块土地被撂荒了。
村民们说,我们又没有违纪违法,我们只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我们不欠别人的钱,镇里凭什么拿我们的土地给别人呢,镇里到底代表了谁的利益?
水库是如何失去的
修好的水库也并没有给村民们带来太多的福音。自己集资、出工修建的水库居然被镇里卖给了私人老板,这是清水河村四组的村民后来才发现的事。
修水库时,村里争取到了国家投资的60万元专项资金,村民每人集资60元,全镇的人都为他们捐款。“原来一年浇一两次水,水库修好后可以浇三四次水。收成好了,收入也就多了。”村民们说,有了水库,人均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了。
然而好景不长,他们很快发现,用水越来越困难,水库的管理者变成了私人老板郝老板。
2001年8月,看着村里的2000多亩小麦被旱死,村民马国义带着几个村民来到水库找郝老板要水,在一番争执之后,村民们拿走了郝老板的水泵和电机。“我们自己的水库为什么不让我们用水?”村民们很生气。
但随后马国义等6位村民就被派出所拘留,最短的4天,最长的15天。
这时候,村民们才得到一个消息,这个水库已经不属于他们,早在1998年,县里就把水库以9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郝老板,同样是为了抵债。
没水就穷,穷就更没水。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已经紧紧缠在清水河村四组村民身上,大多数村民的农田一年只能浇一两次水,每年都有60%~80%的农田被旱死。村里的学龄儿童失学人数达100多人。
“虽然农业税取消了,农民的负担减轻了,但我们的生活却是越来越困难。”李丙焕说。
谁对土地和水库有处置权
“这1500亩是国有土地,应该归政府所有。”霍城县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曲新力告诉记者。
曲新力说,这地原来是没有被开垦的荒坡,修了水库后才被开垦。为了偿还修建水库的欠款,政府将这1500亩土地承包给个人。“那块土地是我们四组村民一直在耕种,怎么变成了荒地?当初是因为缺水,这块土地才没有分给大家。”李丙焕对政府的说法并不认可,他说,自他1961年来到四组,这块土地就一直归集体所有。
对于2002年县政府下发文件确认这块土地为清水河村四组集体所有的决定,曲新力说,当时的听证会上,政府的人作出了“错误的决定”。随之他又表示,虽然是作出了这个错误的决定,但政府还是承认了土地集体所有。
但他同时强调,这块土地已经承包给郝老板,为了尊重事实,保护承包人的利益,这个30年的承包合同仍然要继续执行。“县里目前有5000多万元的财政赤字,其中欠郝老板1200万元,这些债务都是郝老板前几年参与政府教育、城建、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的欠款。这样积极参与政府投资的企业家,我们应该保护他的的利益,政府只有土地,不发包土地,拿什么抵债!”
对于卖掉水库,曲副县长说,这有政策依据,清水河村四组的水库库容量为50万立方米,属于小型水库,小型水库可以卖给个人经营,这得到了水利部门的许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经局党总支书记林光宇则对记者说:“让土地荒芜是违法行为。”
他告诉记者,对清水河村四组的1500亩土地,村委会有权决定怎么分配。
记者从自治区水利部门了解到,2004年,水利厅制定了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改革方案,小塘坝可以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进行拍卖、租赁。但小塘坝的库容量必须在10万立方米以下,水库不在拍卖、租赁的范围之内。同时,被拍卖的小塘坝首先要确保农业灌溉,经营者必须按照当初塘坝的设计目的使用,原有灌溉土地有优先权。(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青年报李润文 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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