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家住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丰庄镇的农民侯保,在本镇摩托车经销处购买了一辆崭新的重庆“新时代”牌125型摩托车。谁知,这辆摩托车给他们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带来了难以言状的灾难和痛苦:他刚满18岁的儿子侯阳涛在驾驶摩托车途中,因脚踏刹车杆断裂,导致被抛身路边,头部撞到预制板上,造成颅脑开放性损伤,经抢救无效身亡。而厂家重庆新时代摩托车有限公司仅拿出3万元赔偿金,试图解决这一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事故。
据侯保介绍,2005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六)下午,天气暖融融的,儿子侯阳涛驾驶着他家这辆仅行驶了500多公里的重庆“新时代”125型摩托车,到附近的秦庄村办事。当侯阳涛办完事,沿着乡村柏油路往回行驶到秦庄村南约二三百米处时,对面突然疾驶过来一辆农用三轮车。侯阳涛急忙刹车,由于用力过猛,脚踏刹车杆当即断裂,导致刹车失灵,摩托车翻倒冲向路旁,将侯阳涛从车上抛下,一头撞在路旁的预制板上。10多分钟后,其家人接到通知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把侯阳涛送往镇卫生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侯保认为孩子的死亡完全是由于摩托车刹车杆质量差、刹车时断裂所造成的。于是,他找到镇经销商商议赔偿事宜。门店经理侯殿波及时与河南郑州的经销商取得了联系。
3月3日,厂方代表种凌云和郑州的经销商到延津经销处办理业务时,顺便到丰庄镇查看了事故摩托车,并拍了照。当时,侯保就该摩托的车质量问题提出质疑,并向他们提出赔偿要求,种经理也表示将尽快向厂家反映,妥善解决此事,给侯保一个说法。
3月7日,焦急的侯保及其亲属来到郑州经销商处询问情况。种凌云给予的答复是:“我还未跟厂方反映此事,等厂家拿出意见后再通知你们。”在侯保及其他亲属的多次电话催促下,3月9日,镇经销商侯殿波转交给了他们一份由重庆新时代摩托车有限公司发给郑州经销商的函。函中对死难者表示了哀悼,对其家属表示了慰问,但对死者家属赔偿事宜提出了诸多先决条件,称所需的材料、证件和车辆准备齐全之后方可谈及理赔事宜。
3月17日,在侯保及其亲属的多次催促下,重庆新时代摩托车有限公司派人与侯保进行了协商,该公司提出只愿拿出3万元作为其孩子死亡的赔偿金,如果要求太高,厂家则无法满足。
作者:本报记者 孙中杰 邹小克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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