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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沪消保委发布警示 :果冻伤人消费者可索赔(04-08 10:5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0:54 中国消费网

  上海市一名19个月的女婴在3月19日食用果冻时被噎住,导致脑部严重缺氧缺血死亡,引发广泛关注。市消保委在对果冻市场进行调研后,昨天发布消费警示:市售果冻易令儿童窒息,生产经营者因缺陷商品造成伤害的应赔偿,消费者可索赔。

  果冻质地富有粘性且不易溶化,很容易粘在气管壁上将管路堵塞。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吞咽部位发育尚不完善,一旦出现意外,塞物不易排出,容易造成窒息死亡。一些生产厂
家和商家对这一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缺陷产品既未标明正确的使用方法,也没有注明如何防止危害发生。即使有些生产商在果冻的外包装上加上了警示语言,但由于标注不醒目,消费者很难察觉到。

  消保委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生产厂家没有尽到警示的义务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做出了警示,依然不能有效地避免产品危及人身安全的,消费者同样可以索赔。

  另外,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给孩子喂食果冻时,应先将其分成小块,一旦发现孩子被噎住,应及时让孩子头朝下,轻拍其背部,将果冻取出来,如取不出要急送医院抢救。(编辑:盛秀华)

  作者:i时代报郑木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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