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伪造证件、印章办理贷记卡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11月间,河南人张某先后委托他人为自己伪造居民身份证两张及河南省濮阳市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假公章一枚,并使用上述伪造的证章在北京市丰台区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光大银行等4家银行的5张贷记卡。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伪造居民身份证和公司印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应予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杨 薇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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