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来电询问:急需钱用,想提前兑取国债,不知利息如何计算?
中行宝丰支行有关人士解释:目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有填制国债收款凭证式和电子记账式两种。若需提前兑取,市民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承办银行办理,各网点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填制收款凭证式国债:持有不满半年不予计息,满半年者按持有时间分档计息。以2005年发行的第一期国债为例,3年期国债持有满半年不满2年的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25%计息;5年期国债持有满3年不满4年按3.33%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51%计息。
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持有不满半年不能提前兑取,在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停止提前兑取。市民提前兑取时,还应携带国债托管账户和资金账户,其应计利息按年利率0.73%和实际持有时间计算。提前兑取办理时间为每日10∶00至15∶30(法定节假日及休市日除外),且资金到账时间是在交易日之后。所以,市民急需资金时最好提前到银行办理。
此外,两种凭证式国债均可办理质押贷款。如国债快到期,市民可到银行办理质押来缓解资金需求,这样可减免利息损失。(见习记者蔡琳璐通讯员方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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