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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行动)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教市民认假广告(04-05 10:2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0:23 中国消费网

  “我们要定期给违法药品广告曝光,并且加大对其宣传产品的检查力度,增加这些违法药品广告的成本,让它们花钱做广告也没有效果。”这是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来英昨晚做客北京电视台《北京热线》节目时做的一番表述。据方来英透露,市药监局正在着手将其所审批的所有药品广告的情况上网,凡是市民有疑问的广告,都可到网上查询其真伪。

  如何分辨虚假药品广告

  “名人做广告要慎重点,老百姓特别相信名人”,“告诉我三个疗程就可以白发变黑发,结果不仅白头发更多了,还让我转氨酶升高”,“说吃了他的药能长高,我都30多了,哪还能长呀”,这些都是市民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看待药品广告时的回答。尽管很多人都上过违法药品广告的当,不少人对其恨之入骨,但是对铺天盖地的违法药品广告难以分辨真伪。

  昨天晚上,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方来英、北京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吴清纯在《北京热线》节目中教大家如何分辨假药品广告:

  比如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还有一类肿瘤用药、性功能障碍的药、禁毒类药品不允许做广告,如果看到这样的广告,那肯定是违法的。

  另外,一些很直观的症状显示同样是假的,比如说某人今天手上长个什么东西,明天就好了;又如某人脱发,用了什么药马上长满了头发,都不要相信。因为这类广告肯定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因为这样的广告语是不可能通过审批的。”

  再有使用绝对性语言、宣传有效率,如“药到病除,国内首创,三盒见效”,也是不允许出现在广告中的,“吹得越玄越不管用”。

  吴清纯还提醒大家,在遇到“根治、三个疗程见效”等用语的、用专家、患者形象做证明的、用科学机构宣传的、只留电话不留地址的、还有散发的广告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

  药监部门根据什么审批药品广告

  “明明知道有些药品广告是骗人的,但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媒体当中?”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而药品广告在刊登过程中,药监部门是否需要审批呢?

  方来英介绍,一个药品广告的发布有一系列严格的流程。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承担一个事情,就是我们要审查广告发布的内容,内容要和我们新药或者一个药品上市的时候所做的临床药效相吻合,它要提供给受众真实准确的信息,完整的信息。如果具备这样一些因素,符合《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有关规定,药监部门就可以给它药品审批文号,这样它才能发布。如果说在这个环节当中,企业采取某种欺骗手段,盗用审批文号,或者不用已经审批的语言,改用其他广告语出现在媒体上,那样就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药监部门监测到这种情况,会向工商部门转移,由工商部门依法对这个违法现象做出查处。

  吴清纯同时介绍,国家对药品经营是有相关政策的,经营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的许可证,国家要求专项许可,专项许可包括人员、经营条件诸多因素在里边。所以未经许可在社区销售的行为是违法的。

  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曝光力度

  方来英表示,目前药监局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比如在全市建立一个两千多人组成的违法药品广告监察网络,主动寻找发现假广告,监督员会很快把信息反馈给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就会去查处。同时要严打那些在社区中打着免费检查身体的幌子卖假药的。另外还要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加大对这些广告中宣传的药品的检查力度,增加违法广告发布的成本,并且尽量削减其发布效果。方来英同时透露,北京市药监局正在着手将所有审批过的广告上网,市民如果对某个广告有疑问,可以上网查询。据了解,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已经有其审批过的广告,市民可登录查询。方来英认为,这样做对违法广告是一个威胁,“不断把违法广告在媒体上曝光,把害群之马揪出来,会把违法广告挤掉,做了之后没效果”。(编辑:刘洋)

  作者:北京青年报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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