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专递不许贴邮票引发诉讼
昨天上午,用户程建国起诉特快专递不准贴邮票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几十位集邮爱好者、个体邮商现场旁听此案审理,使这起貌似简单的合同纠纷案,折射出个体邮商们希望通过此案打破特快专递禁贴邮票从而影响邮票交易的幕后含义。
昨天上午9点前,能够容纳几十人的西城法院五楼大法庭坐满了旁听者,其中除去新闻记者外,还有几十位闻讯赶来的集邮爱好者和个体邮商。一位坐在南侧旁听席上的个体邮商说:“我们买邮票时你也没说不让用,邮票压到手里后邮政局限制使用,明显不公吗。”
昨天,原被告双方对于程先生起诉特快专递不许贴邮票的事实没有争议。程先生一方认为,邮局不准用户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违反了《邮政法》,剥夺了消费者选择付费方式的权利,邮电部自己制定的特快专递禁贴邮票的规定是霸王条款。
而被告北京邮政局西区邮电局西外大街支局的代理人说,特快专递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在国内开办的新型业务,对此1991年邮电部专门出台特快专递付费规则,规定特快专递只能现金付费。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考虑特快专递是按邮件的重量、计费区收费。如果准许贴邮票,有时可能快件表面贴满邮票还不够资费的金额。此外,如果邮票半途脱落也不安全,特快专递准许贴邮票一个环节更改,邮政部门的分拣、投递等环节都要更改。
“他们的话就蒙你们外行人,我们手里最大面值的邮票是50元,怎么能说快件表面贴满邮票还不够呢?”昨天的庭审一结束,西城法院的法庭一下成了个体邮商、集邮爱好者的发布会现场。个体邮商们各自为战,抢着给记者送消息。
案件回放
2005年1月19日,湖北籍人士程建国到北京邮政局西区邮电局西外大街支局给西宁的朋友发特快专递,程先生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时邮局的人员表示发特快专递不能贴邮票,只能付现金,程先生无奈只得交付23元现金,才把特快专递发走。程先生认为邮局拒绝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的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使用邮资凭证的权利,于是把西外大街支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拒绝用户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的行为,退回原告发特快专递时支付的现金。(编辑:刘洋)
作者:北京青年报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