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5年4月1日,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始生效。
根据该法首次将限期治理决定权由人民政府赋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新规定对政府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进行了重新配置,强化了环境执法手段,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标志着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突破。
作者:记者 王娅莉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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