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失信企业为何多姓“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9:10 中国质量报

  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去年南京的十大“不诚信”案件,希望借此让市民增强防范意识和证据意识,共同实现“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的目标。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公布的这些“不诚信”案件主角竟然多数都姓“某”。

  我们知道,这些年商家的失信行为泛滥成灾。因为这些“造假失信”行为,能让不法商家获取暴利。显然,要打击此类“不诚信”现象,仅仅依靠民间打假是不行的,当前,消
协受自身属性和特定环境的影响,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就是,法院还是充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所以,法院向广大市民清楚地公布此类案件的主体,就能够让这些坑蒙拐骗的“不诚信”商家无处遁身,不再让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这十大“不诚信”案件,都是影响极坏,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诚信”行为。令人遗憾的是,公布出来的“不诚信”案件的主角竟然都姓“某”。我就纳闷了,这样的公布,对不法商家的不诚信行为的揭露、批评作用又有多大呢?这些“某公司”、“某厂家”又能给消费者带来怎样的警示、提醒作用呢?

  我想,这种隐去了“姓名”公布不诚信商家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为那些不法商家穿上了一件“隐身衣”,消费者根本就搞不明白,这些“某”到底是谁。根据报道,也有极少数不诚信商家是被实名公布的。那么,我就更不明白了,同样是影响极坏的“不诚信”案件,为什么有的案件的主角就能实名公布,有的却要穿上“隐身衣”。如果说这些不诚信商家已经被依法取缔经营资格,那么实名公布,又有何妨呢?如果没被取缔,那么,如果不向消费者公布其“真面目”,谁又能保证这些商家不再继续害人呢?

  如果把这样的公布“不诚信”案件说成是一种“打假”,我宁愿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假打”。就像戏剧舞台上的武戏,翻滚腾挪,戏耍一番,动作是有的,但是不伤人,只是烘托点气氛而已。也许,这样做只是用以表现一下法院在“维权”上所能起的作用吧。但我以为,这种做法,同样说明当前我们有些部门在“打假”方面的力度太轻,没有伤到其筋骨。毕竟,给那些不法商家发放“隐身衣”,就很容易让更多的假冒伪劣产品逍遥过市。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法律是消费者维权的最有力武器。在法律面前,根本不应该对不诚信的不法行为遮遮掩掩,这样做,实际上只是在保护那些“坑害消费者的厂家、商家”的名誉,只能导致消费者和“维权机构”之间出现新的“诚信缺失”,不利于更有效地整治市场秩序。

  作者:陈铁 陈奇

  (来源:本站原创)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