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部分产品可免于3C认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9:1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记者3月17日从国家认监委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部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产品,无需办理3C认证或可免于办理3C认证。

  据介绍,符合以下4类条件的《目录》中产品,无需办理3C认证,也不需加施3C认证标志: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香港、澳门特区
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下8类条件的产品可免于办理3C认证: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介绍,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以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不符合条件而借口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符合条件但没有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

  作者:记者 丁莹

  (来源:本站原创)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