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前有条曲里拐弯的小马路,由于人车混行,路况十分复杂。
一天,我急着开车外出办事,正赶上上班高峰,行人、自行车和三轮车任意穿行,不时有人蹿到路中央。我被吓了好几跳,不耐烦地猛按喇叭,惹得行人直瞪白眼。我不由地暗自抱怨:行人素质太差。第二天,我去附近办事,因为路途不远,就改骑自行车。没料到,这回的感觉调了个个儿———还是这条路,还是那么多行人和车,只见汽车蛮横无理,一辆
辆首尾相衔,遇到人行道也不减速,全跑得飞快。没法子,行人和自行车只好冒险穿越。我亲眼瞧见,一对老夫妇吓得腿肚子发抖,半天过不了马路。这回我的看法与昨日不同:司机的素质太差。
同样路况,两种身份,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平时,司机总爱抱怨行人和自行车,而人家对汽车也没什么好印象。为什么?这里面有个“自我中心”的东西作祟。上路之后,大家习惯于从自身利益出发,只图自己方便,常常错误地认为,我最重要,我很忙,我拥有第一通行权。但不管你是谁,忙到什么地步,也不可逾越如下原则———首先,汽车绝对应该避让行人。因为和“铁壳子”相比,他们处于弱者地位。即便是行人违章,在任何时候也不能容许“撞了白撞”的歪理。同时,行人和骑车者切不可以为自己拥有随心所欲的上路“特权”,要知道,这种特权只能麻痹人和害死人。这一原则可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走路行车的基本道理。
所以,建议大家平心静气地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正确认识自己在马路上的角色。行人不妨多想想:“假如我是司机?”而司机更应考虑:“假如我是一名行人?”比如,一位学者坚决反对汽车乱鸣笛。他归纳说,鸣笛即意味着驱赶。的确是这样,您正行走于小区的路上,突然背后响起刺耳的喇叭,肯定会被吓一大跳,心里感到十分不快。读过这篇文章后,每当驾车行驶到狭窄路段,前面遇有行人,尤其是老人,我坚决不按喇叭———即便那人是在故意斗气儿。没关系,我跟着就是。讲到交通素质,许多出过国的朋友都喜欢拿西方人做榜样,其实,他们也是一步步进化来的。当初,那些汽车国家流血流得太多了,感到恐怖的公众才开始接受教训。素质都是一点点培养出来的,看来,中国也得经过这个痛苦阶段。无论开车的还是骑车的,大家都盼望一个文明的汽车社会早日到来。可是,一想到还要牺牲多少条性命,大伙儿的心里能不哆嗦吗?
马路,公路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人人享有通过权。最近,一位西方驻华记者开车从北京去成都,一路之上目睹多起车祸,吓得这位先生大叫:在中国跑高速公路,犹如看惊险大片!然而,和那些血淋淋的进口大片相比,“马路战争”杀的全是真人。鉴于“车祸猛于虎”的惨状,再进一步,我希望换位思考能变成换位行动:每位司机最好拥有一辆自行车,而且经常上街骑一骑,真实体会他人是怎样在喇叭声中发抖乃至愤怒的。而骑车一族,也不妨常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用心感受一下司机的紧张情绪,以后再上路时不要做骑车猛拐、酒后骑车之类的危险动作。
公路之上,人人平等,任何特权思想都有可能带来血的教训。
作者:林 鸣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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