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索赔肯德基遇难题 可集体诉讼20年内都行(03-25 08:3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8:35 中国消费网

  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综合消息本月中旬,全球著名的快餐连锁企业肯德基卷入“苏丹红风波”。事情发生以后,一些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读者萧先生昨天更是拿着曾经在肯德基消费新奥尔良烤鸡翅的发票告诉记者,他以此向肯德基餐厅要求退款,但是没能成功,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向肯德基索赔。

  要求退款:“当日食品”如何拿出?

  萧先生告诉记者,本月8日左右,他在西单肯德基餐厅购买了新奥尔良鸡翅食用,当时为了刮奖,他向餐厅索要了发票。肯德基卷入“苏丹红风波”后,他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找出发票到餐厅要求退款,但结果却让他哭笑不得。

  “当时我找到一名店长助理,提出曾经在餐厅食用新奥尔良鸡翅,要求退款。对方表示可以退款,但是要出示消费当日的食品。”萧先生对此感到颇为意外,“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食物叫我怎么提供?”

  记者昨天看到了萧先生所开的发票,这是一张50元的定额专用发票,上面除盖有“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之外,税务登记号、付款单位、经营项目和开票日期都没有进行填写。

  当记者问萧先生如何证明这是在肯德基购买新奥尔良鸡翅的发票时,萧先生表示,已经发生的事情确实是事实,但是从发票上确实反映不出来。

  律师说法:凭证上的缺失造成诉讼难度

  对于萧先生发票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索要和保留消费凭证的习惯,肯德基餐厅也不主动将发票给顾客,这就给诉讼造成了困难。事实上,主动向消费者出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索要发票是其权利,开出的发票不明确是经营者的过失。

  如果消费者想要向肯德基索赔,需要如何进行?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的诉讼部主任温纪明律师认为,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被告主观有错误,被告存在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以及侵权行为和严重的后果之间有直接联系。

  温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如果肯德基餐厅明知所售食品含有“苏丹红一号”却依然出售,则构成了第一个要件;如果消费者开具的发票中有所购食物的具体名称,则可以证明肯德基存在侵权行为;如果消费者食用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物之后到医院检查,得到医学结论证明“苏丹红一号”对其身体造成了危害,且的确是由肯德基所售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造成的,才可以构成诉讼条件。

  对此,邱宝昌律师认为,至少要证明消费者确实食用过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其次要有经过医学鉴定得出的结论,证明消费者身体受到损害且损害是由“苏丹红一号”造成的。一旦上述两个事实成立,在法律上就转变成“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肯德基给出证据,证明消费者没有来肯德基消费食用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

  同时邱律师还指出,相对于“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违约责任之诉”的举证容易一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了肯德基的产品,就和肯德基形成了服务合同的关系,如果产品中含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的“苏丹红一号”,那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餐厅《通知》:未提及致歉内容

  肯德基部分食品中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后,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曾向媒体表示,将严格追查相关供应商在调料中违规使用“苏丹红一号”的责任,同时就此次食品安全事件向公众致歉。但是在肯德基餐厅内,公司则是以《通知》的方式向消费者解释这一事件的。

  萧先生告诉记者,在餐厅墙上的《通知》中并没有体现出肯德基方面向消费者致歉的内容,这对于直接来餐厅消费,并得知这一情况的消费者来说在心理上是难以接受的。记者在肯德基餐厅看到的情况也与萧先生所说的一致,尽管《通知》中详细地解释了事情的始末,但是并未提及致歉的内容。

  就萧先生所提出的想要求肯德基方面退款的事宜,记者昨天多次电话联系总部在上海的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有关部门人员,但是未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栋表示:消费者可集体诉讼

  因发票上没有品种和日期,消费者向肯德基索赔无门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昨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栋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消费者向肯德基索赔在必要时可发起集体诉讼。

  张栋认为,肯德基在宣布其它产品都安全的情况下,第二天就被查出三款问题产品,消费者至少可以告它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赔偿。

  张栋说,双倍索赔只是消费者的最低要求,而“苏丹红1号”能致癌的潜在危害给某些消费者带来的精神恐慌和心理压力更大,消费者有理由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索赔的证据不足的问题,消费者只要有肯德基的发票或小票就可以提出索赔。没有票证,也可以找他人作证。至于小票上没有明细的说法,则应该由肯德基举出消费者没有食用苏丹红产品的证据,如果举不出,则对消费者有利。

  肯德基提出可理赔的另一前提是,目前“苏丹红1号”致癌只是动物实验证明,消费者应提出证据证明苏丹红对人体的危害。张栋说,根据法律,消费者从消费之日起20年内都有权利提出诉讼。如果此期间有消费者得了癌症,可在确诊后两年内提起诉讼,但一定要留好票据。张栋为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对“苏丹红1号”致癌具体情况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可用于消费者的诉讼中。”

  法律界人士表示,肯德基的说法上升到诉讼阶段其实是软弱无力的,消费者有一定的胜诉把握。“动物实验证明难道只为了保护动物的生命安全吗?”“肯德基如果无过错,为什么要道歉?”(编辑:李旭波)

  作者:人民网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