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京市商标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等部门审核,北京市怀柔区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的“红星”商标、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汇源”商标、北京红螺食品集团的“红螺”商标、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的“古钟”商标,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新新家园”商标和北京妙士乳业有限公司的“妙士”6件商标,被认定为2004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在期核定使用的商品和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北京市著名商标字样。
为争创北京市著名商标,这些企业在商标注册核准后的三年中,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产品质量和社会效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有效期满需保留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认定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延续,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三年。否则,撤消北京市著名商标证书不得使用。(编辑:刘洋)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卜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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