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旅游投诉中,强制消费一直是投诉热点,许多游客都不同程度地遭遇过强制消费的困扰。尽管国家旅游局明令禁止强制消费,但仍有许多旅行社明知故犯。
[案例一]费用总会莫名增加,“低价游”最后付出高价
2004年1月,汪先生等4名旅客参加了上海一家旅行社的7天6夜泰国旅游团,团费为25
00元/人,并承诺该款项内已含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消费款项及签证费、机场建设费和导游小费的全部费用。然而,在飞往泰国的飞机上,导游就提出每人必须缴纳导游小费人民币140元及补差团费1000元。汪等不同意支付,导游表示到泰国再说。
到泰国后导游又旧事重提,汪等四人坚持上海的旅行社承诺费用已付清,导游当即威逼,不交就不带汪等四人出行。万般无奈下,身处异国的四人最后还是交了钱,以求安全,并留下收据。但事情到此并未结束,此后导游又提出游客一定要参加“自费游套餐”项目,并辨称:“上海方面的承诺是低价竞争,大家要理解泰国方面的难处”。汪等四人坚决拒绝了这个要求,引起了又一场不小的纷争。
汪等四人回到上海后即向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并在投诉材料中写下如下的文字:“这种陷阱式的出国旅游方式是否还准许存在?!这种欺诈式的客源汇集是否是旅游行业营业方式?!这种欺骗式的承诺方式是否是正当的商业行为?!”
[案例二]不交钱就被导游“甩”
有些游客拒不接受强制消费,就会被导游和领队以“甩掉”相要挟。
2004年2月,李先生等三人参加了一个“新、马、泰”的团。到泰国第二天,在旅游车上泰国导游要他们参加四个“秀”表演和两艘游艇上的活动,共需2000元人民币。这一提议遭到游客的反对,因为旅行社在上海已讲得很清楚,“费用已全部交清了”,而且这次要交费的内容不在日程表上。随后经过泰国导游“耐性”地说服,有一半以上的游客付了钱,但李等三人坚持不付。导游当时未表态。晚饭后,旅游车到了表演的地方,这时导游对他们三人说:“把行李拿下来,自己坐出租车到酒店去。”说完就走开了。人生地不熟的三人向上海领队提意见,但毫无效果,无奈之下只好就范。
[分析]强制消费与低价密不可分
在众多的强制消费案例中,往往都离不开一个关键词:低价。
低价游大多都是当地的地接自己贴进一部分钱先将团费降下来,然后再在旅游过程中通过诸如强制消费等手段将钱“连本带利”收回。也就是说。旅行社开出的“惊爆低价”背后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猫腻。
随着旅游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旅行社或目的地的地接社为了吸引游客、扩大市场份额而降利润,无疑给游客带来了实惠。但是疑问也不小,试想,当年刚开启出境游大门时,新、马、泰加港、澳三国两地游报价都在13000——15000元左右,绝对可比现在的欧洲游,即使泰国一地游也要6000——8000元。据泰国金鑫旅行社介绍,现在泰国5日游地接价起码要800元。而现在东南亚5日游只要两三千元甚至接近1000元,就算旅行社拿得到机票、酒店折扣,但这么低的价格还是连成本也不够。旅行社不可能作亏本生意,羊毛自然必须出在羊身上。
除了上述那种霸王式的强制参加旅游项目,将旅客带到某商场或珠宝店,然后让游客在一个限制时间段里在规定地点活动,也是一种盛行的变相强制消费。
[防范]最好的选择就是拒绝低价游
国家虽然对旅游中强制消费下了禁令,但具体界定却未明确,相关部门在处理时不知以什么标准来衡量某种消费是否属强制消费,查处有难度。惟一可略作参考的是这样一条规定:凡一天游程中安排超过两个以上商店购物的,旅客购得的商品由旅行社承担20%费用。可那些导游的回扣又何止20%!
强制消费难界定,对消费者维权也增添了难度,因为旅游本身就无时无刻不在消费,一旦正常的消费和强制消费界限模糊,那么旅行社可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将强制消费说成是正常的消费。
要防止被强制消费困扰,最好的方法是拒绝低价游陷阱。游客要做到理智消费,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先货比三家,价格过分低的产品一般就会有产生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可能;另外你可以了解一下目的地的房价及机票价格,然后再以此作为主要成本价,衡量旅行社的开价是否合理,如果接近或低于这个成本价,又没有特殊原因,就该敬而远之。
除此之外,旅游质量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还指出,如果遇到强制消费你可拒绝,如果导游、领队以甩团威胁,可直接打电话向当地旅游投诉部门或中国旅游局(24小时值班)投诉;额外支付的任何费用你认为是强制的,都要留下书面证明,以利日后追究相关责任。(编辑:石淼)
作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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