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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参一个团同吃一桌饭同住一家店价格差六千(03-16 13:2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13:25 中国消费网

  大家同参一个团,行程都一样,价钱却有高有低?出团时团旗“变戏法”,成了另一家旅行社?趁淡季出门旅游本来是老广悭钱省心的“精明之举”,但近来却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淡季出游遭遇“拼团”怪现象,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也反映,随着旅游进入淡季,市民因“拼团”引起投诉的比例也有所增加。

  同一团价格凭啥贵6000?

  年后市民孙先生以18000多元的价格参加了广州某旅行社十五天十一国的欧洲游,到了参团时才发现,不仅团友来自珠三角各地,连价格也各不相同,同一个团,团费最低的15300元,最高的则达到21150元,中间差价竟近6000元!

  孙先生说,对此导游的解释是,由于游客是通过不同的旅行社报的名,每家旅行社的定价会不一样。但不少游客还是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就算是不同旅行社定价略有不同,但同样的行程、同样的住宿、同样的餐标,为什么团费差价会这么大?6000元的价格水分难道要消费者自己消化?

  转手后出了问题谁来担?

  据业内人士透露,“同团不同价”主要是由于旅行社“拼团”引起。由于淡季出游人数减少,难以成团,几家旅行社“拼团”提高成团率成为淡季常见的做法。作为代理社,由于要向组团社“返佣”,所以价格也会偏高;如果层层代理,“转手”次数越多价格就会越高。

  然而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如果游客在旅途中出现质量问题,同游客签订合同的代理社和直接操作的组团社,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业内人士透露,和人们一般理解的情况不同,组团社未必是“大社”,一些不必承担巨额广告宣传费用的小社,在价格上往往更有竞争力,容易出现“大社”为“小社”做代理的情况,一些冲着“大社”的信誉参团的游客,在“拼团”后旅游质量往往也很难得到保证。

  是“拼团”必须明确标示

  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廖国强介绍,随着旅游淡季的到来,游客因“拼团”引起的投诉比例也明显增加,对此,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要求旅行社在游客参团时就应对“拼团”线路作出明确标示,否则因差价问题引起的纠纷通常都由旅行社承担责任。他同时提醒消费者,报名时应仔细考虑,“拼团”线路虽然价格可能相对便宜,但由于中间经过“转手“,在是否派全陪等一系列质量问题上难有保证,参团前应该三思。

  另外,廖国强提醒消费者,参加“拼团”线路尤其要重视旅游合同的签订,在责任界定上必须明确,防止问题发生后组团社与代理社之间互相推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编辑:石淼)

  作者:羊城晚报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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