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打假英雄虽然值得称颂,但是不到迫不得已,不值得去模仿,因为考虑到现实情况,每个人都需要正常的生活。但是绝不意味着要去做沉默的大多数,而是遭遇假冒伪劣时,首先要有协商解决的勇气和信心。”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丘宝昌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诉讼毕竟是一种极端的解决矛盾的办法。有时如同砸大奔的方法,也是一种极端的解决方法。这只能说是消费者的心态还有待于成熟,更说明维权本身变成了一件艰难苦涩的事,而我们并不希望提起维权就使人们更多地想起痛苦。
另外还有一些消费者存在非理性维权行为,恶意消费、恶意退货,以威胁恫吓为手段,以获取巨额赔偿和发泄私愤为目的,尽管这样的消费者在众多的消费者当中属少数,但是对于建立构造有序生产环境和诚信的和谐消费环境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也无益于消费纠纷的解决。这就要倡导理性维权,如果能够更多地通过协商解决,通过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自己的权益以合理的方式更多地解决问题,则表明了社会和公众意识的进步。
消费者如何维权?总体来说消费者维权应该把握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应该是法律、道德、经济手段约束相结合。做一个不沉默、有勇气、讲事实、不软弱的消费者,对推进整个社会的法制进程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如果大多数消费者都有理性维权意识,那么就能看到破解霸王条款、诉讼成本高和政府不作为的情况的曙光。(编辑:刘洋)
作者:北京青年报范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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