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来自广东、湖北、黑龙江、上海、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湖南、天津等省市的全国政协委员纷纷提出议案或在会议上发言,呼吁加快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他们指出,加快特种设备立法工作,是一项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分紧迫的工作。
目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恶性事故时有发生。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
展,我国特种设备数量增长快速,安全已成为突出问题。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全国民用、工业用气瓶已经超过1亿只,压力管道达百万公里,其他特种设备共计320万台(套)。特别是近年来,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年增加率平均达到10%以上。
龙国键委员在论述特种设备立法必要性时指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不可能设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法律制裁措施,也解决不了法律效力层级较低的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大多制定有专项法律,如德国的《设备安全法》、日本的《高压气体管理法》等。因此,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制定相应的法律是势在必行的。
常厚春代表指出,只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才能提高全民安全法律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安全形势好转。他认为,加入WTO后,一方面我国要融入世界经济之中,另一方面要利用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特殊性和WTO/TBT原则,有效保护我国企业的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范体系将十分被动。所以,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工作十分迫切。
作者:本报记者 韩维阳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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