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代表团驻地,记者见到了夏鸣。当问及今年准备向大会提交多少个议案时,夏鸣笑了笑说:“就一个,食品安全。”
作为一名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大代表,夏鸣对食品安全明确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根本原因在于法制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原因。因此,制定食品安全法,
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夏鸣认为,《食品卫生法》等现行法律已不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为:一是现行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对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阶段进行监管,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存储、餐饮等其他重要环节,存在监管盲区。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发生了变化和调整,国务院赋予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在种植、加工、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但《食品卫生法》主要规定了卫生部门的执法主体职责,已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三是《食品卫生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够,不足以从根本上震慑违法犯罪。而且现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追究缺乏规定。四是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标准、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问题均未作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管缺乏配套法规。
“解决了食品安全问题,利国利民,这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部分”,夏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食品安全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建立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评价、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食品安全宣传等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落后地区、农民、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大家主动拒绝不安全食品,让所有人都有安全意识。”
临别前,夏鸣对记者说出了自己心声:“让百姓吃得放心,是我们质检人最大的心愿!”
作者:本报记者 王惜纯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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