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记者就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心工作和具体部署,采访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记者:在新的一年里,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哪些新要求?具体工作安排是什么?负责人: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部署和总局《意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坚持改革创新,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把关能力,切实在“巩固提高、规范有效”上取得更
大进展,力争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为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将着眼于5个方面,可以归纳为“五巩固”和“五提高”上。具体讲,就是巩固特种设备普查整治成果,提高安全监管的到位率;巩固特种设备立法成果,提高构建法规标准体系的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程;巩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成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改革成果,提高技术把关和服务的能力;巩固科技创新成果,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再完成100个地市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力争实现全国半数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态监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着力推进各地安全监察工作的协调发展。
巩固气瓶、工业管道、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专项普查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开展“回头看”活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继续开展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的专项整治工作。这项工作要与动态监管体系的建设相结合,把整治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社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加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监察力度。依照现行法规,确保对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管到位。要力争年内完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工作,依法开展检验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规范并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总局将抓紧制定重大危险源监管办法,各地要抓紧查清本地重大危险源的状况,严格实施现场监察和定期检验,加强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的监管。记者:据了解,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制建设方面,2004年质检总局发布安全技术规范10个,已报批36个,正在征求意见37个。今年特种设备立法工作将有哪些安排?
负责人:特种设备立法工作要继续发挥社会各个方面和专家的作用,加快构建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标准为基础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程,在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中,引入起草工作的竞争机制,完善审议过程中的民主决策机制,今年力争完成工作急需的50个以上安全技术规范。
加速制定配套规章。今年列入总局立法计划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规章有《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8项,总局特种设备局将积极配合法规司做好工作,力争实现既定目标。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今年总局将继续努力,争取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的前期基础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国务院法制部门做好现行法规修正案的起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许可收费、许可分级管理和实际工作中法规依据不足等问题。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进程。各地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争取地方法制部门的支持,抓紧完善地方立法工作。
记者:作为总局行政许可改革的试点单位,特种设备局和地方局共同探索建立了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许可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许可程序严密、评审过程开放、审批责任明确、监督制约有效的改革目标。那么,特种设备局今年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方面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哪里?
负责人:各地除要继续坚持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外,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强化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今年将抓紧制定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对鉴定评审人员培训考核,提高鉴定评审人员素质,同时对鉴定评审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通过考核和监督抽查,进一步规范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促进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鉴定评审工作质量。
作者:本报记者 韩维阳/文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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