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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渗水该找谁负责? 专家热线答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10:3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实习生吴娟)昨日,武汉市开发办项目处处长严宽和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秘书长邓葭芬等做客楚天都市报,就商品房买卖和装修的问题释疑解惑。

  房屋渗水该找谁

  杨园林小姐等市民来电反映,房屋出现水管破裂、渗水现象没人管。专家称,应先确定渗水应由开发商、装修公司,还是由个人负责。其中,房屋水、电管道保修期1年,外墙渗水保修期5年。家装委员会秘书长邓葭芬称,家庭装修整体工程保修期为2年,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超过期限的,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装修纠纷可仲裁

  硚口黄小姐称,和某公司签的装修合同中含10项工程,该公司说合同期已满,只做了5项就走了。家装委员会秘书长邓葭芬称,装修起争端,消费者可向装饰协会反映,不能协调解决的,可找仲裁委进行仲裁,直到法院强制执行。

  未办“两证”房屋不得转卖

  武昌伍女士等反映,自己想把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转给他人,但开发商不答应更改合同,为什么?开发办称,按规定房子办了“两证”后才能进行二次交易。为抑制“炒房”、防止“一房两卖”,房产部门采取了合同备案制,即开发商出售房子后一个月内应到房产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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