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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司机9月1日起驾车须带信息卡 可免费领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8:2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通讯员黄进明王晓妍)今年9月1日起,违法驾车接受交警现场处理时,须出示电子信息卡。昨日,武汉市政府发布《关于对本市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电子信息卡管理的通告》,决定对本市司机实行电子信息卡管理。

  电子信息卡是一种高科技复合智能卡,可记录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对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记分、方便其缴纳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司机可凭该卡以电子支付的方式通
过金融机构缴纳罚款,也可以到市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收窗口缴纳罚款。

  根据《通告》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现场处理时,由交警通过电子信息卡依法处理;没有携带电子信息卡的,由交警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通知书》和电子信息卡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武汉市的机动车驾驶人从2月20日起至8月30日,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武汉市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到交管部门设在各辖区的服务窗口免费领取电子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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