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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报社声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 00:0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自2005年1月起实行新的广告代理管理办法,凡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与报社签订的所有代理协议与广告文案全部作废。需与报社继续合作的广告公司请与报社广告管理中心联系。凡在2005年没有与报社签订新协议的广告公司不得再以报社的名义进行广告活动。未经报社允许擅自以报社的名义进行广告活动的,本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报社广告管理中心电话:010-84649535

  广告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010-84618750

  中国质量报社广告管理中心

  2005年1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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