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连云港市质量技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眼镜经销企业及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眼镜产、商品25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89%。其中眼镜镜片共抽查74批次,合格率为92%;定配眼镜62批次,合格率为81%;老花镜50批次,合格率为80%;太阳镜68批次,合格率为100%。
检查中发现,一些具有一定规模、质量意识较强的眼镜店,由于重视商品质量,重视
自己的质量信誉,都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购置了先进的仪器设备,严把商品进货关,且这些销售商品均有生产许可证,质量较稳定、可靠,所抽样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也有一些眼镜店规模小、设备简陋、陈旧,无进货制度、无检测条件,人员业务素质低,所售商品质量普遍较差。
连云港质量技监局工作人员认为,造成眼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经销商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见利忘义。有的眼镜店为牟取低成本、高利润,购进价廉质劣的眼镜镜片及成镜;部分眼镜店仪器配备不齐,无法适应进货验收把关的要求,也不具备验光、配镜的要求;有些眼镜店质量意识淡薄,没有质量管理制度,不了解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自己承担的商品质量责任缺乏认识。
作者:周文吉 姚迪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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