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流失 要追究院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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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9:44 现代金报 | |||||||||
从下个月起,宁波市六区各级医院医疗废弃物流失要追究院长责任。昨天,市卫生局召开会议明确了医疗机构对废物的管理所要履行的义务,各家医院的“一把手”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宁波市正着手构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网络,由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上门到各医院及收集点专车、定路线运送,然后集中焚烧。市内六区各级医院将于11月底起实行,各县市医院明年1月底起实行。
医疗垃圾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根据规定,每家医院都要设立监控部门,制定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方法和相关制度,要有专人管理。同时,各家医院还应有应对医疗垃圾流失、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预案。 医疗垃圾采用统一的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袋包装。各医院在医疗垃圾收集、交接时要登记。这些资料要保存3-5年。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场地要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医疗垃圾贮存在各医院及各收集点的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三区先行,全市逐步推广 调查显示,宁波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0余家,日产医疗废物约12吨。据预测,今后宁波市医疗废物将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2005年将达到每天16至17吨。原来,宁波市只有小港一个处置点,但设备简陋,日处理能力仅2吨左右,只能供市区部分大医院使用。目前医疗垃圾的处理已经并到特种废物处理中心,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总投资1583万元,日处理能力达24吨。 今后,医疗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将采取纵向到底的方法,凡市、区、街道、社区、村级、企业、民营、个体的医疗机构都列入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先实行,并逐步在全市推广。根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实行块块管理:对各自辖区内的医疗废物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实施;乡镇(街道)医院要对下属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实施管理,并参与收集与移交。 通报 清洁工“蚂蚁搬家”偷卖垃圾 10月中旬,鄞州五乡镇的一家塑料加工厂内堆积了大量的医疗垃圾,从中发现的数张用药单据表明其中一部分医疗垃圾来自两家市级医院,此事引起了环保、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宁波卫生局通报了两医院医疗垃圾流失的原因。 其中江北的一家医院目前已经查明医疗垃圾外流系一名清洁工所为。该清洁工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每次偷一袋垃圾出门,集成一蛇皮袋后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另一家医院医疗垃圾流失的原因尚无定论。记者 杨力克 摄影 陈善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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