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亿元假保单调查:可能是员工集体制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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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16:26 新周报 | |||||||||
《新周报》驻上海记者 方檬 特约记者 子南 平安保险徐州支公司一桩业内人尽皆知的亿元保单业务,竟然接连跨过了“私刻公章、代签名、违反保监会规定”等数道门槛。 是普通业务员履险,还是公司管理层默许甚至融通?在这份“亿元假保单”背后,究
大约一个月前,《新周报》记者接到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举报:“平安保险公司徐州支公司利用代签名、私刻公章、违反保监会关于年预定利率的规定等违规手段,非法骗取客户保费近亿元。” 平安保险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在香港上市,曾经连续3年被国内某机构评为“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而“诚信是立司之本”也被该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多次强调。这样一家公司会发生如此严重的违规行为吗?记者赴徐州展开了调查。 平安业务员独吃佣金引爆大案 2002年5月22日,平安保险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寿险)签下了一单“十年期鸿祥附加定期寿险”。这单业务在业内可谓人尽皆知:年保费980万元,10年保费9800万元,在当年全国7大保险公司寿险业务中名列第三,而在平安保险内部,则是当年最大的一单寿险个险业务。 但是,一年时间不到,拉来此单的两个保险业务员之间的纠纷,让这个亿元保单现出原形。 现年40岁的李华(化名)女士,2000年12月进入平安保险公司徐州支公司,当时她没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因此在公司就没有“工号”。这意味着,即使她拉来业务,也必须把业务挂到其他人的“工号”下,让别人提取佣金收入,再私下将佣金分给自己。 2002年2月,有“工号”的女同事何莲(化名)找到李华,说徐州发电厂有一单大业务,希望一起合作。徐州发电厂是一家在徐州响当当的国家特大型企业,拥有职工4000余人。二人一拍即合,随即签订了合作拓展业务的佣金分配协议,携手开始对徐州发电厂“攻关”。 2月到4月间,李华和何莲几乎每周都去远在郊外的徐州发电厂,有时候一周去数次,而一去就在那里呆上一天。不仅如此,2002年4月底5月初,时任平安保险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寿险)总经理的范成江也亲自出马,带着李华和何莲三顾徐州发电厂。 2002年5月22日,何莲代表平安公司与徐州发电厂签订了保险协议——10年期“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定期险”,徐州发电厂每年缴纳保费986.7026万元,10年共计9867.026万元。一张“亿元大单”就此大功告成。 当年,何莲即拿到了投保第一年的佣金190多万,次年6月,她再次领取了48万多元的续期佣金。根据李华与何莲的佣金分配协议,10万元以上的佣金提成,何莲应该分给李华20%。 “但何莲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李华气恼不已。她多次找何莲要钱,但何莲却不承认李华参与了这项业务,她只承认李华是给她打工的,要给也只能给李华劳务费。有一次,何莲当着李华的面说:“我就不给钱,有本事去法院,法院判多少就给多少,法院不判就没有。” 2003年4月9日,李华找到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希望通过打官司来要回自己的那份佣金。 然而,刘茂通调查后却发现,平安保险公司与徐州发电厂签定的巨额保单存在着一系列惊人的违规行为。 保险协议不是平安公司签的? 当年,徐州发电厂的这笔亿元保单,吸引了徐州的5家保险公司,而平安最终脱颖而出,得益于它提供的一个其它保险公司根本不可能提供的承诺。 在这份保险协议里,何莲代表平安公司承诺,徐州发电厂投保员工到期后领取生存金,领取金额为鸿祥保底金额另加分红,“分红预期6%可能更高”。 然而,这是一个违规的利率承诺。早在1999年6月10日,中国保监会即已明文规定,各保险公司不得再签发预定利率超过年复利2.5%的寿险保单。 在事后媒体的追踪采访过程中,一个更令人吃惊的说法经正式渠道从平安徐州支公司及其所属的平安南京分公司传出:这份保险协议不是平安的公司行为,并且,他们事先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6%的利率承诺。 但是,平安公司没有说明这份协议究竟是如何出来的,也不能确认这份协议上平安公司的印章是否有假。换言之,一个简单的印章鉴别和内部调查工作,平安公司似乎也没有完成。 平安公司的言下之意,此保险协议纯属何莲个人行为。李华也曾向记者反映,有一次她向何莲讨要佣金,何对她说,“我做了你不知道的事,你知道我担了多大的风险?” 然而,据曾经在平安保险工作的有关人士说,以平安保险的管理制度和决策流程,何莲没有这么大的胆量一个人做出如此出格的利率承诺,而且,徐州发电厂也不会仅仅凭何莲个人的一面之辞就相信6%的预定利率一定会兑现。 中国人寿徐州分公司的一位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在业内,通常情况下,类似于预定利率这样的额外承诺,投保人都必须得到保险公司中可以“说了算”的人的承诺才会当真。而事实上,当时平安保险徐州支公司的总经理范成江曾经三次去徐州发电厂,厂方完全有机会向范当面求证6%预定利率承诺的真伪,何莲根本无法“暗渡陈仓”。 而且,以后的事实也证明,何莲当时并没有“打一枪就跑”的企图。至少在此后一年的时间里,她仍然在平安保险工作?并且如约从公司领取了第二年续保的佣金。 记者今年10月再赴徐州时,已无法找到何莲,据说她已离开平安公司。当时的平安徐州支公司总经理范成江,也早已调离徐州。 员工集体制造4035份假保单? 即便上述这份保险协议被平安公司认可,业务员何莲也不该拿到200多万元的保险佣金。而她最终顺理成章地将高额佣金拿到手,奥妙在于,原本由徐州发电厂所要求的一份团体险,最后被制造成为了4035份各自独立的个人保险合同。 通常情况下,寿险业务可以划分为团险和个险两种。团险的投保对象为8个人以上的单位或企业,投保时仅需一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即可,而个险则必须由每个投保人签名。 对于保险业务员们来说,这两种保险的差别则在于:团险只能由经办人收取2%-5%的手续费,而个险则由业务员提取佣金,10年鸿祥的佣金为20%左右。这样算来,徐州发电厂这单业务,如果按团险,业务员的收入至多不过50万元,而按照个险,此单业务税后总收入达170万元,仅此一项二者间就相差12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以后9年的续期保费佣金。而且,除业务员外,主管、支公司经理、分公司分管经理、总经理都有几十万元以上不等的佣金和奖金。 如何既不让徐州发电厂知道这单保险已经变成了个人险业务,又要让徐州发电厂4000多名职工都按照规定在保单上签名?惟一的办法就是代替投保人签名。 刘茂通律师调查取得了这样一份证词:2002年5月22日签过合同之后,何莲和李华当天从公司领回10多箱投保书和暂收发票,运到位于祥和小区的何莲的家中,当晚由何莲、李华、王某(部门经理)、臧某(主管)一起填写。由于保单太多,他们又找到部门比较可靠的12名业务员来帮忙填写保单。 然而,人手还是不够,王某又从徐州某高校找来20多名待聘家教的大学生,每填写一张保单给20元报酬。为了提高填写保单的准确率和效率,何莲等人事先还对这些大学生进行了一番“业务培训”。填写保单的工作量如此之大,20多名大学生足足干了一个星期,才完成了任务。 目前,这份证词似乎仅仅是一个孤证,但来自徐州发电厂的正式说法和记者对该厂职工的调查,却指向了十分关键的一点:电厂职工根本没有在保单上签过字,这4000多份保单上的投保人的签名都是假的。 据徐州发电厂曾参与该保单协商的一位负责人说,在事先和范成江的商谈中,他们明确表示想购买团险,因为团险价格便宜,而且不需要职工签名,比较方便。 此后,该厂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电厂职工手里根本没有保单。也就是说,这4000多份保单根本就没有到职工手上。 这一说法被电厂职工所证实。记者在徐州电厂暗访时询问了数名职工,他们都表示不知晓该保险的存在。一位曾参与调查此事的当地媒体同行告诉记者,他曾按照该企业的职工花名册打电话求证此事,接到电话的电厂职工都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更谈不上在保单上签名。 倔强的律师与沉默的平安保险 对此,平安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并没有给徐州发电厂办理团险保单,而是按个险保单来办理的。公司当时出具的保单是个险保单,出具的发票是个险发票,投保后发生的理赔、退保等都是按个险来操作的。” 至于假保单和代签名的事,平安南京分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公司也是事后才知道有代签名的事,“现在公司还在对代签名的情况进行调查,由于调查此事需要企业及其职工配合,但企业表示向全部职工取证有难度,所以到底代签名的比例有多大,我们还没有搞清楚。” 但据记者了解,徐州发电厂在2004年2月26日致平安保险公司徐州支公司的函件上明确写到:“至今为止我厂无任何职工填写过与该保险相关的投保单。” 经过一番独立的调查,从2003年4月起,刘茂通律师和他的委托人李华,开始向平安保险公司投诉有关问题。 2004年2月,刘茂通分别给平安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肇铭和平安保险公司总部负责寿险业务的王利平副总经理发去特快专递,举报徐州支公司的代签名违规行为,要求公司予以查处,但是杳无音信。 刘茂通转而投书中国保监会网站上公布的举报邮箱,依然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刘茂通律师只好向媒体举报。他的举报引起了很多媒体的关注,3月初,南方某著名周报表示曾派记者专程到徐州采访了有关各方,并准备报道此事。但是,不知何故,该报后来并没有刊登相关报道。 就在刘茂通不断取证的过程中,徐州发电厂逐渐知道了平安保险的违规和欺骗行为,也开始向平安保险方面提出交涉。但平安保险不愿意轻易撤销这一保单,于是和徐州发电厂协商修改保单。 10月18日上午,徐州发电厂纪委书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平安保险的那件事情已经过去,发电厂方面不愿再提及此事,“平安人寿已经退保,退了好几个月了。” 就在平安保险在香港成功上市前夕,“亿元假保单”事件风波静悄悄地消逝于公众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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