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将迎来首次经济普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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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10:5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实习生 郑莉莉 发自北京 11月2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业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9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布了《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同时,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业经济普查的通知》,在保险行业全面启动我国第一次保险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保险业普查时期为2004年至2005年。2004年为组织准备阶段,2005年为资料上报、处理和数据开发阶段。普查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年度。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保险业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包括普查从事保险业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以及普查从事保险业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此次普查范围包括中国保监会监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公司设立的代表处,这些单位需要填写保险业经济普查表,此表包括基本情况表及资产负债、利润和费用表。 对于保险业经济普查的质量问题,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保证保险业普查单位的不重不漏。普查单位数一定要与摸底调查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发现有遗漏或重复,及时纠正。其次,要保证保险业普查表填报的准确无误。各级填报人员填好普查表后,要进行自我核对,无误后才能上报。最后,要保证保险业普查数据资料的录入和汇总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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