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假冒我会基金部和法律部的名义,伪造公章、编造虚假文号,向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
基金管理公司等发出图书征订、参加有关收费法律讲座等通知,甚至假冒我会工作人员名义直接打电话进行图书催订,以牟取
非法利益。此类违法行为严重败坏了我会的声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我会声誉,特此
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会从未向有关单位发出过要求征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操作实务全书》、《公司法与公司运作最佳模式
全书》、《上市公司建构与运作规范》、《中国
证券市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集》等图书
和参加有关收费法律讲座的通知。凡是打着我会、我会有关部门或我会工作人员的旗号的上述行径,均为假冒我会或我会工作
人员名义的违法行为,与我会或我会工作人员无关。
二、对于上述假冒我会或我会工作人员名义的违法行为,我会将向公安
机关移送有关材料,依法追究假冒者的法律责任。
三、提醒广大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投资者对此类假冒
行为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可致电010-88061474进行查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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