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将出新标准 最低补偿单价适时灵活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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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 15:03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市房地局等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各区县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 ,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调整,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动,对各自划定的区域范围的补偿价作适时调整。新标准近 期由各区县自行发布。 据悉,新标准公布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按照原定的单价标准执行;新标准公布之后核发房屋拆迁 许可证的基地,按照新的单价标准执行。采用实物安置的,每户 根据规定,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单价。如今二手房市场红 火,原先少数区县规定的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一年一调整,灵活性差了一些。可以说,此次规定,及时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目前,各区正在根据该区售后公房(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的交易价格数据、动迁新细则的实施情况,积极制 定新标准,并在6月以后陆续公布。 (记者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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