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2月01日 04:19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李雯) 从今天起,全市统一使用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从今天开始会把新的文本下发到各开发企业。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已经下发了《关于使用房屋买卖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开发企业如何做好新、旧文本的交接和买房人如何使用新文本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通知指出,自明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旧的合同文本,即《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这三种契约文本。市国土房管局从即日起也不再印制旧的文本。在规定期间内开发商还有剩余的旧文本可以延期使用到12月31日,但必须征得买房人同意。买房人也可通过补充协议对旧合同文本加以补充。开发企业可以在市国土房管局领取到合同文本,但必须是已取得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编号将分别标注N、W、J来加以区别。 值得买房人注意的是,只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期房买卖才适用新文本。现房和存量房屋买卖的合同仍由买卖双方按照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自行制定。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合同文本》,这次统一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有利于买房人在商品房买卖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突出了商品房买卖中应约定的内容和处理原则。 所属专题:当前房价算不算高?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