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企业裁员直接进入失业保险
-部分职工“下岗”转“失业”,并不意味着就没人管了,而是由原来的企业管转变为由政府和社会管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徐家良)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8月至11月,北京一轻、二轻、纺织、机械等系统已有4000多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依照协议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交回“下岗证”,平稳进入失业保险,面向市场自主就业。这标志着,首都企业裁减富余人员的保障和再就业正在由过渡体制向新体制转变。
从1998年8月起,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北京市建立了938个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陆续接纳因企业减员增效而下岗的职工。市里确定,下岗职工依托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期限为两年。到今年8月份,已陆续有下岗职工两年协议期满,65%以上的下岗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再就业。从一轻、二轻、纺织、机械等系统的情况看,除离岗休养(内退)的外,还有约10%的下岗职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现再就业,或正在参加培训,未能即期实现再就业。
依照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这几个月来,未实现再就业的职工陆续与企业履行了“理顺劳动关系”的手续,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和清兑债权,由“下岗保障”转入社会“失业保障”。
尽管这些职工又一次经历了心理震荡,但总体运行平稳,表明广大职工的观念和承受能力经过改革磨砺,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转变和提高。到目前为止,上述几个系统因“下岗”到期转“失业”而到政府、企业上访、闹事的一个也没有。
北京市经委劳动处处长纪立顺说,这些职工为国企3年脱困和建立新体制做出了贡献和牺牲,政府工作人员深为感动。由于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现在北京市许多国有企业“能进能出”的机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部分职工“下岗”转“失业”,并不意味着就没人管了,而是这些职工由原来的企业管,转变为由政府和社会管。市里工作的着力点,仍然是帮助和促进这些职工在最长两年失业期间努力实现各种形式的再就业。
记者采访了几位“下岗”转“失业”的职工。他们的普遍说法是:改革发展到这一步,国企确实是不减人不行了。减到自己头上,心里虽然不大好受,但我们愿意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接受既成事实。
据了解,北京市已实施了一整套政策,以帮助和鼓励“下岗”转“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除上面提到的依法发给经济补偿金、清兑债权外,还规定,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兴办企业的,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补助费5000元,同时,在最长两年失业期间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纪立顺介绍,为了尽快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北京市政府已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企业裁减的富余人员直接进入失业保险,不再安排职工下岗和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现有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将最长运行至2002年12月31日。届时,所有再就业服务中心将关闭,未实现再就业的职工将全部转入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