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1月30日消息:自今年12月1日起,上海企业月最低工资由每人423元提高为每人445元。
此外,对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政策规定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企业应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