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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1月21日 15:08 北京晨报
海淀区某合建楼是栋产权结构比较复杂的居民楼,住户中有多家单位的职工。该楼共有19个楼门,其中有9个楼门暖气来晚了。对于拖延供暖的原因,供暖方——市二建公司下属的北京某公司的负责人称,他们不交暖气费! 而事实上,该楼的王先生曾于本月14日去交暖气费,而对方以每平方米28元的供暖费远远不够供热的成本价为理由拒收。“除非按每平方米70元交暖气费才供暖!”对此,供暖单位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年油价上涨,每平方米28元的供暖费也应跟着上涨。他说,经过核算,供暖费的定价应为每平方米70元。“我们公司是股份制企业,我们不能赔钱供暖。” 据他说,每平方米28元的收费标准是几年前定的,而在此期间,原油价格从每吨八九百元上涨为2000多元,可供应居民的采暖价格仍为每平方米28元。这对于自负盈亏的企业来说,确实有些承受不了。产权方拿着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和供暖方协商。最终,供暖方还是以每平方米28元的供暖费收取了暖气费,上百户居民终于盼来了暖气。 供暖费到底该交多少?北京市供暖办的有关人士说,根据市物价局关于供暖价格规定,对于燃煤锅炉供暖,一次供暖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6元;通过热力交换站使用二次水加热的采暖价是每建筑平方米18元;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锅炉供应居民的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8元;北京市热力公司的供暖价格是每建筑平方米20元。以上价格一律为到户的供暖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制定供暖标准。(晨报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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