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隆冬到来,火锅餐饮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此时,国内两家“电火锅”生产企业——南京宝泰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公司)与北京利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仁公司)却也闹了个“脸红脖子粗”。宝泰公司声称利仁公司生产的分体电火锅,存在着严重的侵权行为,并于日前将利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据宝泰公司的陈联风介绍,1999年宝泰公司经过一年多时间研究出圆锥发热体技术,并采用该技术开发生产NTHD-100、200两款健康型“泰坦”分体电火锅。该系列产品完全克服传统平面传热的分体电火锅热效率低和连体电火锅清洗不便的缺陷,并增加磁化保健功能。在产品投放市场前,为了防止别的厂家仿制该产品,他们还于1999年7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在2000年4月14日获得专利权。可今年10月初,他们在北京、天津的一些大型超市发现利仁公司生产的分体电火锅不仅外观、造型、结构与“泰坦”类似,甚至连彩色包装、产品特点、说明书都一样。由于两家公司的产品看起来身份类似,利仁公司的“利仁牌”HG-2000型磁化型分体电火锅对其产品市场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在北京等城市,宝泰公司的NTHD-100、200两款健康型分体电火锅的市场销量一度下降了30%。
陈联风气愤地说:我们发现侵权产品后,立即派人到利仁公司传达了严正申明,要求他们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在接到申明后三日内给予答复。可该公司仍然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置若罔闻,还在推销侵权产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模具、成品、半成品,在报刊上公开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记者打电话到利仁公司,他们对此缄口不言。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