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七日电(记者朱大强)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三峡工程开工以来,重庆市和三峡库区各级检察机关为确保三峡移民资金的安全使用,严厉打击和预防移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已对近一百名因贪污受贿、挪用移民资金犯罪的官员予以法律制裁。
一九九七年以来,三峡库区检察机关立案侦办移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八十九件,涉案九十七人,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重庆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了丰都县国土局局长黄发祥贪污移民土地出让金一千五百五十六万元人民币案,黄一审被判处死刑;万州区检察院查办了该区移民局出纳员王素梅挪用移民资金一百三十六万元人民币案,王已被判无期徒刑。
三峡库区检察机关还针对乡镇、村社移民规模小,管理不严,致使移民工程质量差,移民资金流失严重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协助移民部门完善乡镇移民资金的定期检查制度,并积极参与移民资金检查,配合移民部门追回、纠正挤占和挪用的移民资金四千多万元人民币,清理出假冒移民一千多人,追回移民补偿金一千三百多万元人民币。
由于三峡工程大移民、大投入、大建设,国家投入的巨额移民资金必然成为腐败分子的目标,成了违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侵蚀现象严重。
对此,近几年来,重庆市和三峡库区各级检察机关以“服务大三峡大移民,保障三峡大工程”为宗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移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移民资金是“高压线”,摸不得,为保障移民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地遏制了一个时期移民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势头,使犯罪发案率自九七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