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表示:明年上半年费改税不会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1月14日 02:02 华声报
交通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做好明年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通知中透露,将按新式样印制明年收费票据,票据暂印至2001年6月份。这份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新版票据表明,明年上半年费改税政策将不会出台。
据了解,自修改后的《公路法》于去年11月1日实施后,许多车主误认为费改税已经启动,从而发生了多起抗交养路费事件。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初转发了交通部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意见》中强调,对漏缴和拖欠的交通规费,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继续追缴其规费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故意妨碍国家征费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部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费税改革未正式实施前,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交通部还重申,各地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此外,针对近年来公路收费票据造假较多,严重影响征收工作的现状,交通部门明年将按新版重新印制收费票据,且新票据增加了防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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