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从今年10月1日起,党政领导干部仍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律以贪污论处。款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讨,记入廉政档案;款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先行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是湖南省为彻底根治领导干部“灰色收入”出的一记重拳。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省纪委的一项调查表明,现在不少单位干部的“灰色收入”已相当或超过工资收入,有些领导干部的“灰色收入”甚至是工资收入的数倍以至十几倍。各种迹象表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不仅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而且还在暗中蔓延,数额越来越大。许多贪官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逐步滑入犯罪深渊的。
湖南省委、省政府为刹住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收受礼金的歪风,规定了几条“高压线”: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在非公务活动中接受非亲友所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以节日、喜庆贺礼等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发给的奖金和贵重物品;领导干部经批准兼职,包括在临时机构任职的,一律不准领取兼职报酬。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违者,不论领导干部是否知道,都要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